一、通則
(一)技巧限制:禁止實施口號、拋投、舞伴技巧、金字塔等競技啦啦隊
技巧。得實施踢腿、旋轉、跳躍、地板動作等展現柔軟度、肌力、
平衡感的舞蹈技巧。
(二)演出服飾:因應編排需要可自由選配服裝與飾品(男舞者禁止裸露
上身);禁止赤足或穿著不宜跳舞的鞋子(如高跟鞋、溜冰鞋等);
禁止配戴危險飾品(如戒指、舌環或鼻環等)。
(三)演出道具:禁止彩球以外的手具或大型道具(如:椅子、凳子、箱
子、樓梯、階梯、梯子、棍棒等)。
二、高中組/國中組
(一)騰翻
1、得實施單肩滾翻及頭、手、腳部保持地板接觸的騰翻(如:前滾
翻、後滾翻、側翻、頭倒立、手倒立、下腰等)。
2、禁止實施臀部過頭的無支撐騰翻(如:空翻)。
3、由跳躍、站立或倒立位置急速以膝蓋、大腿、臀部、胸、背、跨欄
或分腿姿坐落在地上時,首先應由雙手或雙腳支撐身體重量,藉以
緩衝身體與地板的衝擊。
(二)抬舉舞姿
1、得實施 1 位或數位舞者支撐另 1 位舞者,使其身體懸在空中的傳統
式抬舉舞姿,但高度不可超過 2 層 2 段。
2、抬舉舞姿高度超過肩膀以上時須有適當保護,並置於一固定位置,
禁止由 1 位舞者身上跳躍、拋投至地板或另 1 位舞者身上。
陸、禁藥規定:凡參加運動競賽均應遵守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頒布之「運動禁藥
管制辦法」及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「運動禁藥管制作業要點」。
柒、本規則參考國際啦啦隊聯盟(International Cheer Union, ICU)之精英級(Elite)及公開級(Premier)規則訂定。
捌、本規則經教育部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啦啦舞規則
This entry was posted on 2012年11月14日 星期三. You can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entry through the RSS 2.0. You can leave a response.
